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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
GreatMekongSubregion——GMS
2008-03-28湄公河流域国家示意图
全长4880公里的澜沧江—湄公河是亚洲唯一的流经6国的国际河流,被称为“东方的多瑙河”。它发源于中国青藏高原唐古拉山,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南部出境后称为湄公河。湄公河流经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五国,汇入南中国海。
大湄公河次区域(GreaterMekongSubregion,简称GMS)包括缅甸、泰国、老挝、越南、柬埔寨和中国6个国家。与GMS其他国家接壤的云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中国参加GMS合作的前沿。
[成立日期]
1992年,在亚洲开发银行推动下,澜沧江一湄公河流域内的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六个国家共同发起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
[宗旨]
通过加强各成员国间的经济联系,促进次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成员]
6个: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亚行作为参与方和出资方,主要负责为GMS有关会议及具体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
[合作原则和方式]
GMS合作采取协商一致的合作原则,所做决定须经各成员国一致认可。
[秘书处]
GMS日常事务由设在菲律宾马尼拉亚行总部内的亚行秘书处负责处理。网址:http://www.adb.org/GMS/news.asp
[组织机构]
GMS日常决策机构是部长级会议,下设9个专题论坛和工作组,分别负责交通、电信、能源、环境、人力资源开发、旅游、农业、贸易和投资。自1992年以来,GMS已举行过13次部长级会议。2003年9月17—19日,GMS第12届部长级会议在中国云南省大理市举行。
[主要活动]
GMS机制建立10多年来,在交通、能源、电讯、环境、旅游、人力资源开发、贸易便利化和投资等8个重点领域开展了近100个合作项目,筹资近20亿美元。除推动“硬件”合作外,GMS也强调“软件”合作的重要性,如贸易便利化、便利跨境客货运输等。2001年,GMS第10届部长级会议通过《GMS未来10年战略框架》,强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跨境贸易与投资、推动私营部门参与、发展人力资源和能力、保护环境及合理利用资源等5大战略重点,提出了建设重要交通走廊、便利跨境与投资、电信骨干网、电力联网与贸易、投资、旅游等11大标志性项目。在柬埔寨首相云升倡议下,GMS第一次领导人会议于2002年11月3日在金边举行。GMS六个成员国的领导人和亚行行长出席了会议。会议的主题为“通过区域一体化实现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增长、公平和繁荣”。会议审议了GMS合作方案,确定了合作原则和未来合作重点,通过了《领导人宣言》和《发展规划表》。
2004年12月14日至16日,GMS第十三届部长级会议在老挝万象举行。会议回顾了自上届部长级会议以来GMS各重点合作领域的进展情况,并确定了今后的合作重点。为动员更多双边、多边开发机构参与GMS合作,会议期间还举行了发展伙伴会议。世界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日本协力银行及法国、德国、荷兰、瑞典、日本等国援外机构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并与六国代表团进行了对话。
[同中国的关系]
中国一贯重视并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主张项目主导,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多年来,中国政府遵循共同开发、共同受益、平等协商等原则,努力推动有关合作进程向前发展,为本区域以至亚洲地区的繁荣和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体现中国对GMS合作的重视,朱镕基总理率团出席了2002年11月的GMS首次领导人会议。会议期间,中国加入了《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签署了《政府间电力贸易协议》,发表了《中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国家报告》。朱总理还宣布中国将为昆明一曼谷公路老挝段建设提供资助,并将举办信息技术、海关及贸易便利化培训班等活动。
2003年9月17~19日,GMS第11届部长级会议在中国云南大理举行。唐家璇国务委员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指出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体现了“共同规划、繁荣和公平发展”的宗旨。中国政府将遵循“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外交方针,继续致力于巩固和加强与沿岸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切实推动下一阶段的次区域经济合作。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提出了促进私营部门参与GMS合作和建立GMS矿产资源勘探风险基金等倡议,受到与会各国的赞同。会议决定,第13届GMS部长级会议于2004年在老挝举行。
根据GMS第一次领导人会议时的决定,中国于2005年主办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
(责任编辑:郭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