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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建设:合作与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昆明召开
发布时间:2008-03-25,查看次数:915
2008年3月27-28日,在昆明召开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建设:合作与发展” 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由云南大学主办、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承办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合作与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近日在云南大学科学馆举办。来自韩国、印度、缅甸、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和中国的70余名专家学者,驻昆明越南总领事、老挝总领事、柬埔寨副总领事、缅甸领事、泰王国领事出席了此次国际研讨会,专家学者们就近年来次区域国家在经济走廊建设中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应该总结和吸取的经验、教训及今后应如何加强地区合作与协调,促进次区域地区经济走廊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展开研讨。来自大湄公河次区域的专家指出,除了进一步加强经济、旅游、农业、交通等方面的合作,各国应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继续提升投资水平、扩大贸易规模,最终达到互利共赢。 与会专家提出,要加强和健全贸易、投资的协调机制,包括协调组织机构及其运作方式。目前,中国与次区域其他5个国家分别签署了贸易、促进和保护投资等协定。除了国家层面的协调机制外,在云南、广西与周边国家地方之间已经存在多个协调机制,如边境会晤机制、定期会晤机制等。同时要继续落实交通便利化机制。在《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中,已就跨境手续、海关检查、运输价格、道路标志及交通运输领域的便利化措施达成了协议,但区域各国之间进展不一,因此像《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议》、泛亚铁路和航空运输便利化应推进落实,昆明至缅甸、广西到越南等地的公路建设也应加快。 会议上,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驻昆明总领事馆总领事蓬沙瓦•普玛翁说,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地缘相邻,文化相通,经济互补,开展互利合作既是共同需要,也存在许多有利条件。自1992年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启动以来,次区域各国在交通、能源、电信、贸易、投资、旅游、农业等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对促进次区域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对维护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驻昆明总领事馆总领事阮洪海指出,希望各国专家能探寻出有着共同愿望的合作方式、项目和计划。 大湄公河次区域物流研究中心吴建烈、胡小春研究员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