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专题
专题报道
站内搜索
中国政府为昆-曼公路老挝境内路段建设提供援助并正式加入《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人员及货物跨境运输协定》
中国政府为昆-曼公路老挝境内路段建设提供援助并正式加入《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人员及货物跨境运输协定》
2002年12月05日
张春贤部长出席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简称“GMS”)首次领导人会议于2002年11月3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会议由柬埔寨首相洪森发起,主题为“通过区域一体化实现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增长、公平和繁荣”。会议主要回顾十年合作成就,确认未来十年合作前景及承诺,加强发展伙伴关系。会议还通过了《领导人宣言》并制订GMS《发展规划表》。GMS六国(柬埔寨、中国、老挝、缅甸、泰国、越南)总理出席了会议。
朱鎔基总理在会上发表了题为“同饮一江水,共建美好家园”的重要讲话,并宣布中方将为昆明-曼谷公路老挝境内路段建设提供3000万美元援款,其中包括无息贷款和赠款。交通部部长张春贤随同朱鎔基总理出席了会议,代表中国政府与柬、老、泰、越四国政府代表签署了《关于澄清大湄公河次区域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与其附件和议定书的关系及承诺修改协定第17条(驾驶证)的谅解备忘录》并向四国代表递交了中国政府有关该协定的加入书。
昆明-曼谷公路项目(简称“昆-曼公路”)又称南北经济走廊,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重点项目之一。该公路全长约1850公里,其中老挝境内磨丁至会晒长247公里,路况欠佳,通行能力很低,是制约昆-曼公路全线贯通的瓶颈,需实施改造。由于老方无力承担建设费用,亚洲开发银行(简称“亚行”)在1999年年会上建议,由亚行与中国、泰国共同出资,分别承担昆-曼公路老挝境内三分之一路段的建设。2001年11月和2002年11月,朱容基总理在出席第四次和第五次东盟和中国领导人会议上均表示,在条件成熟后,中方愿为昆-曼公路老挝境内路段的建设提供双边援助。
昆-曼公路是连接中国与东盟的重要经济通道。它的贯通有利于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人员往来、经贸合作和旅游业的发展。在中、老、泰三国政府和亚行的共同努力下,建设昆-曼公路的技术方案和融资安排已经确定。中方专家已完成相关路段的勘察工作。中国政府已决定以提供无息贷款和部分无偿援助(共计2.49亿元人民币)的方式与亚行和泰国共同出资,承建老挝境内路段,力争明年开工建设,以推动昆-曼公路早日贯通。同时,中国政府投资172.5亿元人民币将中国境内昆明至磨憨838公里路段改建或新建为701公里高速公路和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其中大部分路段已建成通车,计划2006年全部建成,这将对昆-曼公路的贯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简称“便利运输协定”)是GMS经济合作框架下的重要内容。协定主要包括跨境手续、道路标志、运输价格、海关检查、车辆管理等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便利化措施,旨在实现GMS六国之间人员和货物的便捷流动,使该次区域公路网发挥最大效益,使GMS各国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的“硬件”方面与便利客货运输的“软件”方面协调发展。1999年11月,老、泰、越三国先行签署了该协定。2001年11月,柬埔寨加入协定。亚行和老、泰、越、柬四国均希望我国及缅甸早日加入该协定。
加入该协定是我国扩大对外开放、适应加入WTO后形势的需要;有利于我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尤其是发展云南、广西等边境省份经济,促进在未来十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更有利于充分利用昆-曼公路这一南北经济走廊,早日实现大湄公河次区域六国人员和货物的便捷流动,以促进各国人员往来、经贸合作和旅游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