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专题报道

站内搜索

大湄公河次区域物流研究中心 » 新闻中心 » 物流资讯 » 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自贸园区评审通过

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自贸园区评审通过

发布时间:2014-05-10,查看次数:663




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自贸园区评审通过


(来源:2014年5月9日《昆明日报》第九版)


  本报讯 首席记者廖兴阳报道 昨天,省发改委组织召开的“孟中印缅国际金融开放研究课题验收评审会”显示,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自由贸易园区试点方案,现已终审验收,现已报国家发改委和省委省政府做决策咨询。


  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自贸区课题组提出,昆明国际陆港建设与运营的发展方向,是中国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的自由贸易园区(FTZ)试点。据该项课题副组长——昆明泛亚交通物流研究院院长刘金鑫认为,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沿线自由贸易园区(BCIM-FTZ)选址应考虑沿海港口、国际陆港、沿边经济合作区三类。


  他分析说,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区域,孟加拉国有国达卡格姆拉布尔国际陆港、科克斯巴扎尔索纳迪亚港,中国有瑞丽国际陆港、昆明腾俊国际陆港,印度有加尔各答杜尔加布尔国际陆港,缅甸有皎漂经济合作区、缅甸曼德勒国际陆港,可建成经济走廊自由贸易园区试点,在贸易区内设立海关监管的保税区,推进保税物流、准国民待遇准入制、负面清单、离岸金融、便利化通关等主要内容自由贸易区建设。


  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产业园区建设需要确定突破口,开展自由贸易园区试点建设联合研究,积极支持企业项目建设运营,对于推动经济走廊沿线发展具有实质作用。


  值得注意是,与FTA(自由贸易区)相比,FTZ(自由贸易园区)是一国(或地区)在自己境内划出一块区域自己制定游戏规则,作为对外做买卖的市场。而FTA(自由贸易区)是根据多个国家之间协议设立的包括协议国(地区)在内的经济体。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为降低贸易成本促进商务发展而设立。为避免两者混淆,商务部等部门2008年专门提出将FTZ和FTA分别译为“自由贸易园区”和“自由贸易区”,以示区分。

Copyright © 2004-2015 gmslogistics.org,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GMS.LRC 滇ICP备13000038
如果您有什么问题或建议,请给我们发邮件 gmslrc@163.com